“懸在城市上空的痛”何時休?
據(jù)媒體報道,3 月9 日下午,東 莞市塘廈鎮(zhèn)觀瀾碧桂園小區(qū),三 個月大的女嬰童童(化名)被墜落 的蘋果砸致重傷,目前未脫離生 命危險。警方經(jīng)DNA 比對,確定 扔蘋果的人是小區(qū)24 樓的一名11 歲的女孩。女孩的父親承認,女 兒向家里的寵物狗投食時,誤將 蘋果從陽臺扔了下去,導致此事 發(fā)生。他表示,絕不逃避承擔相 應賠償責任。
又一起高空拋物釀成的悲劇 發(fā)生,許多人為這名女嬰的病情 擔憂,有人更是怒斥這起事件的 “推手”。這幾年,不管是國內還 是國外,高空拋物、高空墜物造成 的悲劇新聞屢見不鮮,這個被稱 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的不文明 現(xiàn)象,與“ 亂扔垃圾”并排第二。 人們對這種陋習恨之入骨,也常 常擔心,一個關系到自己頭頂安 全的“不定時炸彈”何時會落到自 己身上?
隨手往下扔個石子、扔個垃圾 袋,有人會不以為然,這其中暗含 危機。此前經(jīng)過媒體多次報道, 有專家用實驗證明:人的顱骨可 以承受的極限是200 公斤到500 公斤,從中高樓層扔一個雞蛋下 來,雖然理論上沒有達到顱骨骨 折的極限,但是直接砸到頭上,也 可能導致腦震蕩或者顱內出血死 亡。如果這個雞蛋換成同等質量 的石頭或者更加堅硬的物品,那 造成的傷害將高1.5 至3 倍。所 以,這個隨手一扔,或許會扔出一 單血案。
令人欣慰的是,在東莞發(fā)生的 這起事故中,真的該表揚東莞警方 破案的決心,也要大力推廣他們的 正確做法,這也給童童家人一個交 代。過去,也有類似的高空拋物 案,因無法破案,最后法院判決整 棟樓業(yè)主對傷者共同賠償,F(xiàn)在 看來,我們確實需要轉變觀念,至 少警方不會讓“共同賠償”成為高 空拋物的首選懲罰了。
既然大家對這種陋習看不慣, 那社會各界、小區(qū)是否能夠共同 監(jiān)督?例如,在香港,如果有人高 空拋物造成人身安全的傷害,可 處罰1 萬元港幣及監(jiān)禁6 個月;在 美國,高空拋物被視為危害公共 安全,即使沒有造成人身危害,也 被視為一種犯罪。筆者認為,讓 警方及物業(yè)最頭痛的是,小區(qū)裝 設的監(jiān)控攝像頭在高空拋物面前 有時也只是“擺設”,是否可以在 每棟樓的頂層加裝攝像頭,搜集 這些經(jīng)常丟垃圾下樓的業(yè)主,對 這些人進行監(jiān)督與懲罰。
最后,避免高空拋物危機的出 現(xiàn),這種事情也要靠自覺,特別是 家長一定要教育好小孩,不要隨 意向樓下拋物。
吳奕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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