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高考錄取6日開始 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
本報訊 據南方網消息,2017 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從7 月 6 日開始,8 月15 日結束。廣東省招生委員會發(fā)布通知要求,嚴禁點檔、點招行為,嚴格執(zhí)行招生計劃,嚴禁高校擅自超規(guī)模、違規(guī)承諾錄取學生,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
今年,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將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公開、高校招生章程公開、高校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包括高校分批次、分科類錄取人數和錄取最低分數等)、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確保錄取工作“陽光作業(yè)”。
錄取期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將繼續(xù)在考試院官微、官網及主流媒體上向社會公布各批次首次投檔情況及投檔線。各高校要通過學校招生信息平臺及時向考生公開招生章程、錄取規(guī)則、錄取結果(含專業(yè)錄取情況)等信息,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咨詢、申訴的渠道,及時處理招生信訪問題,不斷提高全社會對高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此外,高校要及時寄送錄取通知書。錄取審核結束后,高校要根據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核準的錄取名冊填寫新生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fā),并加蓋本校校章。高校要采用郵政特快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將新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大學新生應征入伍宣傳單》等相關材料一并寄送給所有錄取考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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