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得將生鮮肉 預先剁成肉餡銷售
本報訊 記者 戴湄 釀豆腐、釀茄子、包餃子等都少不了肉餡,超市里剁好的現成肉餡肥瘦適中,再加上圖省事,于是成為不少市民的首選,但肉餡質量如何,其實,不少人心里都沒底。不過,這種擔憂有望得到解決了,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日前對《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guī)范》公開征求意見,規(guī)范中明確規(guī)定:超市不得將生鮮肉預先剁成肉餡銷售。
目前我市市場上肉餡等加工肉制品的銷售情況如何?前日,記者進行了走訪,發(fā)現超市上都有銷售包裝好的肉餡,還挺受消費者的歡迎。在河源大道一家大型超市的生鮮肉柜臺上,記者看到,有不少包裝好的肉餡出售,外包裝上除了有價格、重量外,還有包裝日期及食品的過期日期。正在超市柜臺前購買散肉餡的市民黃阿姨告訴記者,她一般都會選擇超市絞好的肉餡回去,一來圖個方便,其次,這些肉餡也是肥瘦適中,買回家后只要調一下味就可以釀東西了。記者走訪中發(fā)現,有不少圖省事的市民會選擇購買現成的肉餡。不過,也有些市民擔心肉餡的質量問題。市民廖先生說,現成肉餡包裝外只有包裝日期,但是什么時候出廠的,這些信息都沒有,也不知道凍了多久了。廖先生認為,還是去菜市場買肉回家自己剁餡來得放心。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現在很多生鮮食品只標“包裝日期”而無“生產日期”的做法,意見稿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生鮮食品包裝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換,標簽標注內容不得偽造、涂改、遮擋、篡改,不得以包裝日期代替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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