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乞討者”穿梭車流夾縫行乞 遇上你給給錢嗎
昨日,中山大道,一中年男子不顧安全在車流間乞討。
腿腳不便,還拄著拐杖穿梭在車流中乞討,真是非常危險,萬一發(fā)生了交通意外,該誰來負責呢?近日,在市區(qū)中山大道、永和路等紅綠燈十字路口出現(xiàn)了不少“紅燈乞討者”,他們站在車流之中,趁機動車等待紅燈時敲窗行乞,有的甚至趴在車頭前強行乞討,不僅給過往車輛造成通行不便,也給自身帶來危險。部分市民建議,不要向此類乞討者施舍錢財,以消除馬路乞討現(xiàn)象。
目擊:
“紅燈乞討者”穿梭車流乞討
連日來,在中山大道、永和路等多個車流量較大的十字路口,記者看到不同的“紅燈乞討者”用相同的方式乞討。在中山大道華怡集團紅綠燈處,一名腿腳殘疾的中年男子拄著拐杖穿梭在車流中行乞。這名中年男子非常“專業(yè)”,能在很短時間內鎖定目標,敲開車主車門,出租車乘客及駕駛高檔轎車的車主是他的覬覦對象。紅燈剛轉綠燈時,他站在車流中,車輛呼嘯而過,待車流駛離再倚靠在路中央的隔離欄附近等候下一個紅燈。
調查:
安全隱患大,多數(shù)人拒絕施舍
市民如何看待在機動車道上的乞討者?記者進行了調查。司機葉先生表達了自己的無奈。“有時不給錢他們就一直黏著,這種情況下即使給了錢也不是心甘情愿的。”葉先生說,為不耽誤時間,他碰到這樣的乞討者都會遞上一兩元錢。
“一些車主的施舍其實是在害人害己,因為這種行為縱容了別人在危險的地方做危險的事。要根治這種社會現(xiàn)象不但要加強交通管理,司機師傅們也要配合,‘紅燈乞討者’都討不到錢,他們就不會到機動車道上來。”司機梁先生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給錢就是助長他們不勞而獲的思想,堅決不給。”程女士說。
在記者調查的十幾人當中,都表示這些強行乞討的“紅燈乞討者”已成為影響市民正常出行的隱患,大多數(shù)人明確表示拒絕向 “紅燈乞討者”施舍。
呼吁:
市民應該拒絕施舍
興源律師事務所歐陽毅律師表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 條中有“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的規(guī)定,所以“紅燈乞討者”是違反相關法規(guī)的。從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考慮,穿梭在行車道上行乞非常危險,如果因為他們的乞討行為而發(fā)生交通事故,乞討者也要負相應責任。
對于如何管理這些“紅燈乞討者”,一位交警告訴記者,發(fā)現(xiàn)“紅燈乞討者”他們一般是勸阻,讓其離開機動車道。不過,“紅燈乞討者”經常與交警打游擊,特別在易堵或者紅燈時間較長的路段,往往交警前腳剛勸走,他們后腳又回來。在此,他們呼吁廣大車主遇到此類情況可聯(lián)合起來抵制,司機師傅最好是拒絕施舍,在確保安全的行車環(huán)境中把車駛離,以免助長此類現(xiàn)象,還大家一個安全的行車環(huán)境。如果遇到紅燈乞討者比較難應付的可以直接撥打110,做進一步處理。
本報記者 梁小鴻
相關閱讀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jié),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fā)高發(fā)季節(jié)。近日,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雖然市區(qū)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fā)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