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速要查滅火器和三腳架?是謠言但是配上安全
本報訊 記者 鄒力 “以后車輛上高速要配備滅火器和警示三腳架了,不然不僅要罰款還要扣分。”日前,市民劉先生在微信朋友圈看到這則消息后,趕緊去購買了車載滅火器。不過,經記者查實,并不存在開展只針對滅火器和三角警告牌的專項整治行動,此消息為謠言。
不少市民都像劉先生一樣,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態(tài)轉發(fā)這條消息,有的車主為避免被罰甚至急沖沖地跑去置辦滅火器,更有市民在轉發(fā)這則信息時,還順帶附上了多則在高速公路上故障停車時因駕駛員沒有設置警告標志而引發(fā)二次事故的案例。為此,記者向源城交警大隊民警進行了核實,對方表示此則消息為不實消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沒有針對私家車未配有滅火器和三角架而記6 分、罰款200 元的相關規(guī)定,這一消息中所謂的實施時間和處罰標準都純屬虛構。
記者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其規(guī)定:“ 汽車應裝備符合 GB19151 規(guī)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車上應妥善放置。”對于車輛上未配備三角警告牌的,將被處以200 元罰款,但是不計分。關于裝配車載滅火器的問題,在《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也有明文規(guī)定,客車、專用校車、專門用于運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險貨物運輸車應裝備滅火器,滅火器在車上應安裝牢靠并便于取用,但并未對私家車強制規(guī)定配備車載滅火器。
“一般在日常工作中交警只會針對重點車輛(客車、旅游包車、;愤\輸車等)重點檢查車載滅火器、三角架(警告標志),對私家車則一般不進行專門檢查。大部分車輛在出廠時其實廠商就已經配備了三角架在后備廂,而在車輛發(fā)生自燃等緊急情況下滅火器的重要性可以說是不言而喻的,所以這兩樣東西應該是車上的常備工具。” 源城交警大隊的民警表示,此消息雖為謠言,但隨車攜帶反光三角架和滅火器還是非常重要的。車輛行駛在道路上有很多不確定因素,車輛因線路、管道老化損壞等原因引起的車輛自燃等情況也時有發(fā)生,隨車攜帶滅火器可以在第一時間撲滅火勢,減少傷亡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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