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國式過馬路說不
“中國式過馬路”這個話題已經火了很長一段時間,它的核心其實就是一句話:“不管紅綠燈,不管斑馬線,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直觀、形象,卻讓人無奈。現在,我市要對“中國式過馬路”動“真格”了,市交警部門將在市區(qū)開展為期100 天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對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等交通違法行為處以10 元罰款,并要求其在路口參與宣傳交通文明10 分鐘(本報5 月23 日消息)。
對于這種嚴罰,社會各界議論頗多,但交警部門卻有不得以為之的苦衷:“中國式過馬路”的陋習根深蒂固,也時常帶來嚴重的后果,亟需用 “重典”整治。
幾乎每個人都知道亂闖紅燈是不文明的行為,但還是有很多人明知不當為而為之。究其原因,除了因為人們總是認為交通事故這樣概率極小的事不會發(fā)生在自己的身上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人們的從眾心理和群體效應的影響。當人們發(fā)現闖紅燈很少受到懲罰,利己主義意識就會唱主角,“大家都闖紅燈,就剩自己挺傻”自然就成了不少人的真實想法。更何況如果“湊夠了一撮人”,情況就變成“車怕人”了,出交通事故的幾率就極低,很多人自然會選擇混在一群人里大搖大擺地橫跨馬路。
但是,這種習慣性的漠視卻容易釀成大悲劇,千萬次的“僥幸”中總有一些“不幸”。交警部門此次動“真格”,也就是要提高“中國式過馬路”的違法成本,打破“法不責眾”的社會心理。
當然,亂像用“重典”只是一時之策,要根治陋習不能僅依靠處罰這一行政手段。人們批評“中國式過馬路”,其實并非完全是斥責國人素質低下、缺乏規(guī)則意識,帶有戲謔的調侃中,更多是在指責公共管理不到位、社會公平缺失等方面存在問題。所以,城市管理者也應該正視當前城市規(guī)劃和管理中的諸多不合理之處,加以改善,這樣才能真正地引導市民文明出行。
在現實中,城市交通設施主要為強勢的交通工具汽車來設計的,市民在過馬路時往往會遇到兩個問題:一是人行綠燈亮起時,車輛可以無視行人右拐,面對一些“霸道”的司機,行人只能選擇退避;二是一些馬路過寬,很多時候紅綠燈給車通行的時間有兩三分鐘,而給行人通過的時間只有十幾二十秒,對腿腳不便者或小孩而言,時間往往不夠。在市區(qū)建設大道,行走緩慢的老人和小孩就經常會遇到過到一半時綠燈已經轉紅燈的情況,從而進退維谷。
所以,要治理“中國式過馬路”,也要治理“中國式車拐彎”,要合理設置紅綠燈通行時間,適當增加過街橫道線,多措并舉,才能在宣教和處罰的基礎上,更好地讓市民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
向“中國式過馬路”說不,我們不能只是調侃調侃就一笑而過。誰都不是旁觀者,每個人都應該多一點較真的精神,反思自己是否是不文明行為中的一員;而城市管理者也不能單一地以罰代管,要通過更合理地分配道路資源,讓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各行其道、遵章守紀,這才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和要求。
蔣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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